乌海讯近日,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巴音陶亥司法所联合当地关工委、公安派出所,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走进乌海市第二十三中学,开展“学习民法典、守法伴我行”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就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网络打赏”“游戏充值”等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及监护人的追认权与保护义务;以校园中常见的起侮辱性绰号、偷拍传播他人隐私、在社交平台发表恶意言论等行为为例,阐明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侵权须担责;深入剖析校园打闹致伤、欺凌事件中监护人、学校等各方的责任划分,引导学生既要懂得依法维权,也要明晰自身行为边界。
此外,工作人员还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并提及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引导学生们消除“未成年人违法免责”的错误认知。
宣传中,工作人员现场穿插法律小问答,鼓励同学们踊跃参与答题,让民法典从纸面走进心中,真正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护身符”。 (韩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