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蒙古新婳娱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石雅欣(回劳人仲字〔2026〕159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石雅欣(回劳人仲字〔2026〕159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2月14日的工资4950元(2025年12月份工资150元+2026年1月份工资3000元+2026年2月份工资1800元=4950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5月19日
■声明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0日作出(2026)内06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内蒙古能建英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6日作出(2026)内06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已接管到债务人公章、法人代表人印章、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照,但财务专用章未能接管。为维护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内蒙古能建英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作废,且自该日之后因使用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清算组无关,债务人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个人违法使用债务人财务专用章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内蒙古能建英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5月19日
■公告
内蒙古新婳娱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烨(回劳人仲字〔2026〕161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张烨(回劳人仲字〔2026〕161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2月13日的工资5400元(2025年12月份工资150元+2026年1月份工资3000元+600元提成+2026年2月份工资1650元=5400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5月19日
■公告
内蒙古新婳娱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曹颖(回劳人仲字〔2026〕162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曹颖(回劳人仲字〔2026〕162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1月2日至2026年2月16日的工资5050元(2026年1月工资3000元+100元提成+2月份工资1950元=5050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5月19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李宗徽、李梦娜、李鑫:
高玉梅(身份证号:
152722197312157027)已将其对你方享有的(2014)达民初字第1217号、(2014)达民初字第1218号案件项下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侯龙(身份证号:15772219861201273X)。
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你方应向债权受让方侯龙履行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执行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特此通知
通知人(甲方):高玉梅
(乙方):侯龙2026年4月17日
■公告
内蒙古新婳娱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宇星(回劳人仲字〔2026〕160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徐宇星(回劳人仲字〔2026〕160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2月14日的工资4950元(2025年12月份工资150元+2026年1月份工资3000元+2026年2月份工资1800元=4950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5月19日
■遗失声明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银保保险单遗失,号码为122080002306、122080002307、122080002308、122080002310、122080002311,总计5份,声明作废。
本人李波,身份证号:150425197403140010,由于疏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7号楼624号房收据丢失。1.收据编号:565265,收据金额:478762元;收据编号:20194541,收据金额:718143元;收据编号:19129744,收据金额:718144元;收据编号:19127275,收据金额:478765元;收据编号:20316309,收据金额:478766元;收据编号:20319533,收据金额:478767元;收据编号:21019633,收据金额:47876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
包润泽《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8年7月11日11时22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包宇,母亲:费爽,出生证明编号:R150222544,声明作废。
不慎将李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明编号:Y150068298,声明作废。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银保保险单,号码为122080002454-122080002472,声明作废。
内蒙古福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蒙A76450道路运输证,证号150122018009;蒙A W856挂道路运输,证号150122018010,声明作废。
杨海(身份证号:150105196302131012)不慎将购房收据遗失,地址:呼和浩特市攸攸板明珠丽景东区2号楼4单元8层西B,收据号:0023417,金额:160000,声明作废。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