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共下水管道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的理念,以情理法融合的方式,既守护了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厘清了物业公司的管护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社区和谐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张某系某小区业主,因小区公共下水管道年久失修、破裂漏水,导致其地下储物室内物品被浸泡,墙皮受潮大面积脱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事发后,张某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赔偿及修复事宜,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修复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经审查确认本案事实清晰、权责关系明确,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
调解过程中,法官精准把握双方矛盾核心,开展靶向调解: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释明法定职责,明确其作为物业服务主体,对小区公共管道、共用设施负有日常检修、维护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张某理性表达诉求、换位思考,劝导其摒弃对立情绪,以平和方式解决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后,物业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场履行义务;张某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圆满办结。
(孙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