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实施办法,严格落实2026年新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秉持依法监管、精准矫治、风险防控、协同共治原则,全方位抓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为全旗平安法治建设筑牢坚实防线。
规范入矫宣告,夯实矫正根基。该局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法院,对照《意见》中“入矫衔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流程。通过标准化的宣告程序,向社区矫正对象明确权利义务、宣讲监管规定,强化其身份意识、法治意识和在矫守纪观念,从源头打牢依法接受矫正、自觉遵守监管的思想基础。通过庄重规范的宣告流程,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牢固树立“在矫必守纪、违规必受罚”的底线思维,为后续精准矫治和规范监管筑牢首道关卡。
聚焦重点群体,强化风险防控。该局紧盯患有重度抑郁症、有自杀倾向、家庭矛盾突出的“三失一偏”(失管、失能、情绪偏激)等特殊高风险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策、动态升级”的从严从细管理模式。对照《意见》中重点对象风险防控要求,健全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卫健多部门联动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谈心谈话与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病情变化、家庭关系和现实风险,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管控到位。同时,通过联动卫健部门开展心理干预、协调乡镇(苏木)、嘎查村(社区)化解家庭矛盾、落实专人包联管控等措施,针对性化解自杀、肇事肇祸等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范极端风险事件。
加密重点监管,筑牢管控防线。该局对假释、暴力犯罪、涉毒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升级管控,动态提升监管等级、压实监管责任。结合《意见》中“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定期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常态化核查行踪轨迹,强化教育约束与风险预警。加密高风险对象走访频次,同步开展法治教育、思想引导与行为矫正,严防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发生,确保重点对象管得住、管得牢,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底线。
严审外出审批,守住节点安全。该局严格落实节假日、重大敏感节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制度,对照《意见》中“特殊时段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从严审核把关,集中召开外出审核专题会议,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严审核”原则,做到“应审尽审、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对确需外出的对象,明确事由、时间、路线和担保人责任,同步落实每日定位核查、每日报备制度,切实筑牢特殊时段安全防线,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
下一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将持续以《意见》为指引,压实监管责任、完善联动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为全旗平安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