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以法治引领、规范提质、服务增效为核心,统筹推进宣传贯彻落实、行业监管、机构建设与便民服务工作,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一年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持续强化《条例》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工作,通过设立主题宣传月、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同时,该局还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引》,广泛征求意见,提升鉴定工作标准化水平。
该局坚持优化行业布局,严格准入门槛、严把机构审查关口,通过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调研,组织拉练观摩,促进司法鉴定行业互学互鉴、提质增效。一年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已普遍建立了“受理审核、过程监督、文书复核、档案抽检”四级管控机制,健全了“鉴定人负责+质量控制”双轨机制,季度案卷评查与执业自查实现常态化。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呼和浩特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并对照《条例》全面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水平。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条例》贯彻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专业化、便民化水平,为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