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以温情调解模式妥善化解多起涉婚约财产、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高某与被告李某在恋爱期间已筹备结婚,高某给付彩礼、购置首饰,双方还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和车位。之后,二人感情破裂分手,因彩礼返还、财产分割协商未果,高某诉至法院。
回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此类纠纷兼具情感与财产争议,直接判决易激化矛盾,遂坚持调解优先。法官多次与双方及其代理人沟通,细致梳理案件争议焦点,释明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婚约财产返还、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官从情感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李某自愿返还高某钻戒、三金等首饰和彩礼,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