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执行监督,帮助申请人王某某足额拿回拖欠多年的借款。
该案始于2020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某向王某某借款13300元并出具借条,到期未还,王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张某某偿还本金及利息,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王某某于2025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因未找到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张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王某某的胜诉权益迟迟未能兑现。
今年4月,王某某向九原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承办检察官多方摸排,最终从张某某曾务工的企业查到其名下有3万余元暂存基本工资,随即认定法院执行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核查处置。法院采纳建议后,及时向涉案企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冻结裁定书,王某某顺利领取到全部案款15902元。
(杨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