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锦泰精细化工园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主要为精馏装置、脱酸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本项目以费托合成混合重烃、费托合成混合烯烃中C6+组分以及来自界界区外的C9+组分为原料,通过精馏分离生产C6-C8组分、C9-C10组分、C11-C12组分、C13-C14组分、C15+组分。装置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
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的环保措施
真空泵有机废气经尾气尾气空冷器冷凝后去高碳醇项目处置。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送至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废机油、废油包装桶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脱钠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8lR8KfUctbqYWKRgHJHthw?pwd=1ex9提取码:1ex9
2、纸质版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南工业园区;联系人姓名:王超;联系电话:15149466912;邮箱:775901730@qq. 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