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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6-18

“百吨王”横行高速巧施策“安全智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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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五支队天骄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严重超载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集阿高速公路,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接警后,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托“情指行”一体化机制,迅速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动态追踪与分析研判。经研判,估算出该车辆将于凌晨2时许途经乌兰浩特东收费站匝道。为确保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查处任务,该大队领导果断决策、科学统筹,指令执勤民警在收费站匝道处模拟布设交通事故现场。待目标车辆抵达时,民警以“前方发生事故”为由进行安全告知与拦停,该车辆平稳减速并进入预设防护区停车等候,实现了对重大违法嫌疑车辆的“零风险”查控。

随后,现场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乌兰哈达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结果显示该车总质量高达119吨,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属于典型的“百吨王”,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同时,该车还存在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做出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5分并依法予以扣留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

高速交警提示:

“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不仅会严重损毁道路路面,还会大幅降低车辆制动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为了图一时利益,心存侥幸超载拉运货物,一旦肇事,换来的将是巨额赔偿与沉痛代价。

(王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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