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包聪颖通讯员郭飞)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新星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警围绕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及日常管理制度等情况,严格核查轮胎、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逃生门等设施,并查阅了校车标牌、行驶路线及每日出车记录。对发现的轮胎磨损严重、灭火器临期等问题,民警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杜绝“带病车”上路。随后,民警对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强调了出车前必检、上下车清点人数、杜绝超员超速等事项。
交警提示:
校车安全无小事,幼儿教育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驾驶人须严守操作规程。同时,家长如发现校车违规行为,应立即拨打“122”举报电话,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上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