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金融等重点审判领域参与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主动性,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自治区金融安全与稳定。
一方面,统一裁判尺度,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为破解实践中类案不同判的难题,该院民五庭筛选全区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金融裁判案例,汇编形成《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并下发至全区法院。此举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为一线法官提供明确、可操作的裁判指引,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从源头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让每一起金融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法治样本”。另外一方面,深化协同联动,筑牢金融风险“共治防线”。该院多次与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就构建协同联动机制进行深入磋商。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合作于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内蒙古高院与内蒙古金融监管局正式召开合作备忘录签约会议,会签《关于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协同联动合作备忘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从拓宽协作方式、强化风险防控化解、推动金融政策落地三方面共提出14项具体协作举措。
目前,会议纪要已下发全区各中院及各金融监管支局,指导全区各盟市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法监”联动机制,进一步织密金融风险防控化解网络,确保金融风险苗头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切实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屏障。
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在已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基础上,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举措常态化、长效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好金融安全防线,以实干实绩检验金融审判工作成效,持续筑牢金融安全稳定防线,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