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贵乌拉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法办理了一起司法惩戒案件,对庭审期间违反法庭规则、私自录制庭审音频的被告郑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
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郑某某私自录制音频,当场制止并暂扣其手机,休庭后又将该线索移交司法警察大队核查。调查过程中,郑某某起初辩称是手机被误触,但在监控录像、录音时间比对等证据面前,郑某某最终承认错误。经办案人员普法教育,郑某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已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遂作出书面检讨,表示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会严格遵守诉讼纪律,主动向身边亲友宣传庭审规矩。
察右前旗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郑某某的违法情节及悔过态度,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限其15日内缴纳。 (郭成刘志国李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