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运用“执前督促”程序,推动案件从“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督促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
该案中,郭某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将张某诉至海勃湾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郭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婷查清案情后,依法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变“被动等待执行”为“主动前置化解”,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劝导其打消侥幸心理,自觉履行义务。
针对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的实际情况,刘婷为双方搭建起沟通微信群,在群内多次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围绕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事宜充分协商。最终,双方在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向郭某一次性给付99万余元款项,案件至此妥善办结。该案全额履行仅用时两周,为申请执行人减免执行费用1.2万元。 (吕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