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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1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03

骑车剐蹭引发互诉 温情调解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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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互诉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主动申请撤回另案起诉。

事发当日,被告李某骑行共享自行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原告白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轻微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白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白某先行垫付了李某的医疗费用。但后续双方就费用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白某遂先行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垫付的医疗费;李某亦心存抵触、不肯退让,也另行起诉白某赔偿自身损失,一场简单的交通事故,最终演变成双向诉讼。尽管案涉金额不大,但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矛盾一度难以调和。

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这起纠纷本质是当事人的情绪对立,若简单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反复与双方沟通交流,耐心讲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逐步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理性维权。为全面厘清各项损失、明确赔付责任,承办法官联动涉事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调解,逐项核算双方医疗费用,明确划定保险赔付范围与责任分担比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申请撤回另案起诉,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回民区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聚焦民生领域小额纠纷,以柔性司法高效化解基层矛盾,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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