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此前与薛源签订《债权置换协议》,曾约定将对清单内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全部衍生权益转让给薛源。现因业务原因,解除前述《债权置换协议》,对案涉债权转让行为予以撤销,薛源不再享有该笔债权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案涉标的债权全部回归至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由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作为案涉债权唯一合法债权人。
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特此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原向薛源履行债务的义务终止,后续债权相关权利仍由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特此公告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并已由原告、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转让方: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南路银河路东14#G9#-0-501
联系电话:18648766779
受让方:薛源联系电话:15389788777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西路西一巷14栋4号
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薛源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