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行业领域  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电子商务法迎修改明确平台经济各方权利义务  引入“比例罚”等规则两部门发文促进电影院多样化经营集中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13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07

集中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清理网上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近日,中央网信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各类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清理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和账号,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监管,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公信力,为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通知明确要求: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清理处置以下7类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及相关网络账号。

1.以各种形式售卖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

2.违背志愿精神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快速获得志愿服务时长;以参观研学、在线答题、捐书捐物、购买助农产品等非志愿服务活动或以截图发朋友圈、AI生成图片、拍照打卡等未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为,宣传可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的信息、短视频等。

3.容易误导学生和家长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团、入党对志愿服务时长数量有硬性要求的虚假宣传,鼓吹志愿服务时长与各类评先评优、升学入职挂钩的不良宣传等。

4.为各类商事活动招募志愿者,或有偿招募安保员、后勤人员等所谓的“志愿者”。将营利性活动包装成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

5.假冒、仿冒“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官方账号误导社会公众。

6.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商业展示、商业演出等行为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

7.其他以“志愿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等名义,在网上开展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发表的不当言论等。

(据新华社报道)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