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尾款纠纷,以柔性司法高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业主张先生委托装修公司施工,并支付工程款10万余元,尚欠尾款5000元。完工后,张先生发现多处施工质量不达标,部分工艺与约定不符,且多次整改仍未解决,遂以尾款抵扣自行维修费为由,拒绝支付尾款。装修公司则认为已依约完工,业主无故拒付属违约,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业主足额支付尾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合同、付款凭证、施工照片及沟通记录,精准锁定双方争议的核心:业主不满施工质量与整改效果,装修公司则坚持尾款为合同应付款项。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标的虽小,但矛盾尖锐,若直接判决,不仅可能因质量鉴定拉长诉讼周期、增加维权成本,也难以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积怨,故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
调解中,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向张先生释明,拒付全部尾款缺乏充分法律依据,合同约定义务不能因质量争议而全然免除,理性做法是扣减合理维修费用而非拒付全部尾款;同时向装修公司严肃指出,其施工瑕疵和整改不力事实清楚,若坚持全额追讨,既面临质量反诉风险,也有损公司信誉。
在此基础上,法官结合市场价格和维修成本,公平划分责任比例,提出折中解决方案。经多轮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业主支付减免后的尾款,装修公司负责后续特定项目的维修质保,纠纷一次性了结。
法官提醒:
事前防范远胜子事后补救。装修前务必签订规范书面合同,细化材质、工艺、工期、价款、验收、质保及违约责任;施工中变更需求应及时补充书面条款,杜绝口头约定;全程留存聊天记录、现场照片、验收单据、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切勿拒付全款或激化冲突,协商不成应理性维权。(张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