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东河区综治中心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某企业寄来的感谢信和锦旗,对综治中心迅速化解其纠纷表达感谢。
2024年,南京某公司与内蒙古某企业签订总额448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南京某公司按约交付全部货物后,内蒙古某企业却因经营压力尚有40万元货款未结清。多次催告无果后,南京某公司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双方矛盾趋于激化。
东河区综治中心收到法院推送的案件信息后,第一时间指派驻调解队伍介入。调解团队综合评估诉讼成本、企业经营现状及长期合作价值,联动法院工作人员,围绕账户冻结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调解员一方面向南京某公司阐明保障对方企业正常运营是货款回款的前提;另一方面结合内蒙古某企业现金流实际,设计分期还款方案,打消南京某公司“胜诉难执行”的顾虑。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内蒙古某企业分两次偿还40万元欠款,于2026年7月底前全部结清;南京某公司同步申请解除账户冻结,使内蒙古某企业资金流转恢复正常。
此次涉企纠纷的高效调处,充分印证了东河区综治中心创新推行“以保促调、以调促履”处置模式在纾困助企、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东河区综治中心将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优化调解流程,坚持以“柔性调处、审慎司法”理念处置涉企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坚实的法治保障赋能东河区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东河区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