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资源化存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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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0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21

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资源化存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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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资源化存储项目已委托内蒙古水保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资源化存储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旗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采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链接:https://pan. baidu.com/s/1UPVWwZ3vcgnhgaaUnqI2VA(提取码向建设单位索要)。2.纸质版。单位名称: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亭子墕村。联系人姓名:刘洋。联系电话:15764930062,电 子 邮 箱 :2273747247@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 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 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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