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跨省追击,成功打掉一个以许某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该团伙自2023年至2026年间,先后流窜于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等地,针对洗煤厂、商砼企业等工矿企业,假借舆论监督名义实施敲诈勒索。仅在伊金霍洛旗境内就查实作案20起,侵害企业16家,非法获利15万余元。
“记者”上门“检查”
2026年初,伊金霍洛旗多家厂矿企业向警方反映:有人自称某传媒机构记者,手持“记者证”到企业生产现场拍照“取证”,随后以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网上曝光为要挟,向企业索要所谓“宣传赞助费”,少则数千元,多则两万元不等。相关企业负责人担心生产经营受影响,大多选择“花钱消灾”。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成员入职某虚假传媒机构后,私自办理假记者证,流窜多地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敲诈。他们专门瞄准厂矿企业,假借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施压,逼迫企业“花钱消灾”。
跨省追击嫌犯落网
专案组兵分多路,辗转伊金霍洛旗、陕西省府谷县、山西省忻州市和河曲县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在全面掌握该团伙犯罪证据和活动规律后,2026年4月,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下开展收网行动,将许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3人对结伙跨区域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深挖扩线、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伪造记者证件、冒充新闻工作人员同时涉嫌招摇撞骗罪,将数罪并罚从严惩处。企业在遇到假借舆论监督为名索要钱财、恶意施压的行为,切勿妥协退让、“花钱消灾”,务必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力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