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产业集聚、市场主体活跃,如何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是当地法院必须答好的一道实务考题。近年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创新推出“调解+附条件解保”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破产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协作,打出了一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从涉企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到烂尾楼盘的破局重生,青山区法院通过一件件典型案件,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调解优先 破解企业困局
“在青山区法院的悉心调解下,我们短时间内收回了330余万元的款项,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这种高效的调解方式,不仅帮我们解决了资金回笼的难题,还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后续经营。”拿到款项的那一刻,原告某商贸公司代理人感慨道。同时,被告某煤业公司此前被冻结的账户也顺利解封,公司负责人终于松了一口气:“账户解冻了,企业又能正常运转了。”
这场实现双赢的调解,源于一起涉案标的560余万元的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因500个集装箱的租赁费、延期使用费及相关违约金产生争议,原告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被告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
承办法官阅卷时发现,该案涉及多份交叉履行的协议,500个集装箱部分返还、部分仍在继续使用,每一笔费用都需逐一核对厘清。但比起案情细节,法官更关注两家企业的实际处境:560余万元的标的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小数目,原告收不回欠款,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被告账户被冻结,日常经营难以为继。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后续还要走上诉、执行流程,拖得越久,两家企业或将陷入经营危机。
就在法官梳理案情时,被告打来求助电话,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通电话让法官精准找到双方诉求的契合点:原告希望尽早收回欠款,被告期盼尽快解除账户冻结。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一份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协议最终达成:被告在协议签署后3日内支付原告330余万元,较原诉讼请求减免230余万元;原告收款当日即申请解除保全。
协议签署后,法院主动开展执前督促,再次提醒被告按期付款。次日,被告全额付款;原告收到款项后当即递交解保申请;法院执保部门第一时间解除账户冻结。从调解协议签署、履行完毕到解除保全,整个流程仅用3日便全部完成。
“保全给了被告压力,附条件解保给了被告出路,以保促调、以调解保,形成了完整闭环。”法官介绍,该机制将解除保全与履行义务直接挂钩,双向约束既防止被告不履行,也打消了原告收款后拖延解保的顾虑。近两年来,该院已将这一机制在买卖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等多类涉企纠纷中广泛适用,切实避免了“调解即白条”的问题,让保全措施不再“一冻了之”。
府院联动 烂尾楼焕生机
涉企纠纷不仅要“快解”,还要“善破”。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破产审判是助力企业重塑新生和有序退出的“最后一公里”。在这方面,青山区法院同样进行了有益探索。
包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宝鑫广场项目,地处青山区商业核心地段。该公司因管理不善、长期负债经营,项目于2011年前后被迫停工,烂尾时长超10余年,拆迁户和众多购房者合法权益严重受损,各方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019年,多名拆迁户作为债权人向青山区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受理案件后,法官发现该项目虽已烂尾,但商业价值较高,且有投资方存在合作意愿。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经管理人申请,法院裁定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然而,重整之路并非一帆风顺,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未获通过。面对僵局,法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逐一听取债委会成员和不同类别债权人代表的诉求,针对性指导管理人调整方案后组织二次投票。2023年12月,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法院于当月裁定批准。随着重整计划的实施推进,烂尾10余年的宝鑫广场项目全面复工,2024年10月底主体工程完工。56户拆迁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400多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将通过续建房屋逐一兑现。
“这个案子能够顺利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青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龙迪介绍,在投资引进、建设工程规划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等环节,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配合管理人与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破解堵点。破产审判从来不是单纯的“开庭办案”,唯有统筹协调好各类跨部门的行政事务,重整方案才能真正落地见效。
在内蒙古某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针对企业资产分散在包头、安徽合肥等五地、权属复杂、管护成本高的难题,法院指导管理人创新构建跨区域资产协同处置机制,通过法院强制接管、分组同步盘点、分类打包处置、线上司法拍卖等方式,仅用时3个月就完成全流程资产处置,最终变现404万元,实现税款债权本金全额清偿。
“对于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我们通过重整帮它重获新生;对确无再生可能的企业,我们通过高效出清释放土地、设备等市场要素。”付龙迪告诉记者。
多维发力 护航营商环境
个案突破之外,青山区法院还从制度层面持续发力,多维度推进涉企司法服务提档升级。
在诉讼服务环节,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全面推行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示范文本;针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
在审判环节,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对仍有协商履约空间的涉企纠纷,坚持柔性化解,最大限度维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对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严格落实快审快判机制,避免出现“久调不判”,通过全流程精细化管控,有效缩短了涉企案件办理周期。
在执行环节,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适用“活封活扣”执行措施,并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在企业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第一时间屏蔽失信信息,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在破产审判领域,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择优选配审判经验丰富的庭长、副庭长组成合议庭,依托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业务指导,不断规范案件受理、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与审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关键环节。同时出台《青山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保障“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依法履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付龙迪告诉记者,“我们将继续把调解优先与保全保障紧密结合,推动灵活保全与执前督促有效衔接,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效率。”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继续立足辖区产业集聚、市场主体活跃的实际,持续深耕涉企审判工作,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强专业化审判队伍,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回应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