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第十九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区检察工作发展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永君指出,第十八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力服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为牵引,以“力争上游、确保中游、防止下游”为目标,以“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为步骤,深入实施“五大统一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创造与自治区发展大局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全区检察工作展现新面貌、实现新发展,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李永君表示,面对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准确把握“四对辩证关系”,即在“稳”与“进”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好机遇与挑战,在“上”与“下”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好部署和落实,在“显”与“潜”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好立场与定力,在“守”与“拓”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好方法与路径。
李永君强调,“十五五”时期,全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是:到2030年,内蒙古检察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法律监督能力显著提升,监督办案短板弱项显著补齐,产生更多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明显进步,专业能力明显提高,人才储备明显增多,涌现出更多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科技强检有力推进,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在更高水平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李永君要求,要聚焦中心大局,高效履职护航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更加主动推进平安建设,更为精准服务经济建设,持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用心做实民生保障建设,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要坚守司法公正,持续做优做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持续完善高质效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监督。要深化机制革新,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检察管理体系,做到保持规模与提升质效并重,明确标准与规范操作并重,科学管理与严格奖惩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协作并重。要夯实发展根基,厚植检察事业强劲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专业能力,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从严管党治检。
(梁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