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星宇)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民族工作相关情况,旨在推动法律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走深走实。
据介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靠前统筹推进,多次就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民委、司法厅联合制定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推出23项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下一步,内蒙古将持续聚焦“学、宣、落”三个方面精准发力,切实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
在“学”上用力,推动法律入脑入心。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搭建网络课堂,制作“微课程”,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将法律纳入苏木乡镇统战委员、嘎查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基层骨干力量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内容,打通法律贯彻实施的“神经末梢”。
在“宣”上用力,推动法律家喻户晓。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依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法治乌兰牧骑”、巾帼宣讲队等,把法律条文编进好来宝的调子里、融进群众身边的案例里;积极推进“智慧普法”“指尖普法”,扎实开展优秀普法短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游园、普法集市、沉浸式体验等特色活动,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在“落”上用力,推动法律见行见效。扎实推进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持续做好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第一,在“铸魂”上下功夫。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五观”。第二,在“互嵌”上出实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第三,在“共富”上求实效。把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作为着力点,统筹推进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7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