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以及担保人、抵押人,经我行多次催收,截至2026年5月31日,债务人以及保证人、抵押人仍未履行清偿义务。为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合同规定,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清收,请借款人以及担保人、抵押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否则我行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体大街66号;联系电话:0474-8308225 0474-8308222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