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莫尔道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法理与情理融合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为标尺厘清责任,以真诚沟通疏导争议,顺利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11月,吕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孙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吕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孙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人员受伤,孙某因本次事故产生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21.08元。
事故处理完毕后,孙某多次与吕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吕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推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矛盾逐渐激化,孙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分别和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讲明法理。结合相关法律和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互相承担对应赔偿即可。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法理疏导与情理沟通,吕某最终同意向孙某赔付部分款项,同时申请法院酌情减免部分赔付金额。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效能,承办法官再次与吕某沟通协商,在法律框架与合理范畴内对赔付金额作出适度调整,推动赔偿款项当场履行,最大程度兼顾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任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