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共有精神家园绘就民族团结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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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4

守护共有精神家园绘就民族团结新画卷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郭惠心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这片沃土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舞台。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居,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近年来,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融入检察办案、普法服务全过程,坚持将检察职能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夯实民族团结稳定根基,用一个个生动的检察故事,奋力书写着“检察蓝”守护“石榴红”的时代答卷。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

支持起诉维护公平正义让各族群众“暖”起来

“90岁的老人住在逼仄的窑洞里,墙皮掉泥,拿花布苫着,老人吃喝拉撒都在炕上。二儿子做了心脏手术,每天还要来给父亲做饭。”回忆起办理王某某赡养费纠纷案时的场景,清水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龙声音低沉下来。王某某是清水河县一位独居老人,曾于1957年至1967年在部队服役。老人的老伴儿和大儿子已经去世,其余9名子女曾约定每人每月出300元赡养费,交由二儿子王某清,用于照顾老人。然而,约定之后,其他子女迟迟没有兑现承诺。老人的收入只有每月的高龄补贴100元、农保295元、农村低保419元,共计814元,对于身患多种慢性病、常年卧床的老人来说,这些钱远远无法满足基本生活和医药开支。

2023年6月,老人向清水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实地走访,确认老人生活极为困难:土墙窑洞,不足20平米,收入远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检察官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老人请求9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合法合理,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随后,法检两家会同走访,一起做老人子女的思想工作。2023年7月,法院判决老人的9名子女每人每月向王某某支付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们全部履行了义务。

案子判了,但检察工作并没有到此止步。杨龙说:“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到,老人的子女有的已经六七十岁了,还有患癌症的,生活普遍较为困难。”法理要讲,人情也要顾。秉持这一工作理念,清水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短短3日内就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老人手中。“我们既要让判决落地,也要体谅每个家庭的难处,这才是司法工作应有的温度。”杨龙对记者说。2024年,该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该院办理的另一桩涉及47名农民工的讨薪案,同样彰显了检察为民的担当。

2024年,47位农民工为清水河县某工程务工后,遭遇欠薪59万余元。工程层层转包,涉及多家企业,工人们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当地总工会反映了情况,后该线索被移送至清水河县检察院。该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跨区域协作取证,并协调多方力量,全力推动案件办理进程。2025年7月,该院依法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在清水河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涉案企业共同支付40万元,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47位农民工按比例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支持起诉不是跟谁过不去,是帮弱势群体跨过那道坎儿。”杨龙说:“把矛盾化解在判决前,大家握手言和,比判决后老死不相往来要好得多。”2025年以来,清水河县检察院坚持“支持起诉+纠纷化解”工作模式,让农民工“讨薪难”和老人“养老难”不再那么难,以“如我在诉”的工作作风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小事”,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9旬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普法宣传扎根基层让民族团结意识“实”起来

2026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期间,清水河县检察院组建普法宣传小队,结合校园、企业、乡村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多次开展民族团结普法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重点企业、多民族聚居的农村,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全力实现“精准滴灌、因人施教”。

在校园里,检察官依托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有的孩子会问‘我同学是蒙古族,我们是不是一家人?’我们就给他们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告诉他们:中华民族本来就是大家庭,56个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仕佳说,围绕校园欺凌、网络侵害、民族团结等主题,孩子们在课堂上积极与检察人员互动、认真回答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他们小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

在乡镇村落,展台前围满了各族群众。遗产继承、预防养老防诈骗、邻里矛盾化解……检察官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逐一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位大爷不识字,我们当场给他念了一遍,念完他说:‘原来法律是这么说的,我回去要讲给老伴儿听。’”检察官还结合清水河地区民族文化,生动讲述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讲的是本地人、本地事,群众听着亲切,政策知晓度和法治认同感一下子就上去了。”李仕佳说道。

在企业,检察官面向各族职工详细宣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涉企民族政策,现场解答职工们提出的薪资纠纷、务工维权等法律问题,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团结的用工环境。

线下普法有声有色,线上阵地同样精彩。线上,清水河县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搭建“石榴籽”宣传课堂,开设民族团结专题专栏,常态化推送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度解读、检察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动态、原创主题宣传海报等多元化内容,累计浏览量达800余次。“点开就能看到法治故事和民族团结故事,达到了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清水河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永刚告诉记者。

强化队伍思想引领让检察底色“亮”起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需要刚性的司法保障,也需要柔性的文化浸润和思想引领。一直以来,清水河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融入案件办理、群众接待、司法服务等日常履职全过程。

2026年上半年,该院党组专题研究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切实抓好集中宣传教育,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民族工作质效。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切实筑牢检察人员思想根基。

同时,该院依托“三会一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让“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理念在检察人员心中扎根。“学这些理论和政策,不是为了开会念文件,而是为了办案时有方向、普法时有底气。”张永刚说。在窗口接待环节,检察官对各族来访群众耐心释法说理,主动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办案期间,全力保障各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职能,全力帮扶各族困难群众;在公益诉讼工作中聚焦长城、黄河生态保护、本土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如今,在每一件小事、每一起案件中践行民族团结工作要求,已成为清水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的行动自觉。

“以检察蓝守护民族团结之花长盛常开。”这是清水河县检察院的承诺,更是一个个办案现场、一次次回访路上、一场场普法宣讲中脚踏实地的行动。站在新的起点上,该院将持续深耕检察职能,讲好民族团结法治故事,为护航清水河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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