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支行关于门祥、康平、门乐乐、康帅、王瑞山、王向山债务催收公告
第1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155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4

分类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遗失声明

卢开成(身份证号:152622196110152519)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权证号:蒙(2019)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07415号,房屋坐落: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打墙沟行政村后脑木气村,声明作废。

刘嘉琪(身份证号:15030219810825452X)将呼和浩特恒大城4-702收据和认购书丢失(编号:20191894,总金额:50104元,编号:19122920,金额:50104元,编号:19116348,金额:50104元),认购书编号:0021405,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将崔梓萱《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性别:女,于2014年6月3日15时04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崔林,母亲:苏宇昕,出生证明编号:O150198524,声明作废。

将珠娜《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性别:女,于2010年7月29日17时在开鲁县蒙医医院出生,父亲:哈斯德力根,母亲:敖敦通力嘎,出生证编号:K150019309,声明作废。

2026年8月14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分公司金融许可证换领公告

根据《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保险机构统一换领金融许可证的通知》(内金办发[2026]31号)文件要求,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金融许可证换领,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业务范围: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10年8月19日

机构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太伟方恒广场B座9层

机构编码:000052150000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许可证流水号:NO 01171801

联系电话号码:0471-3323045

批准日期:2026年7月21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6年8月14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8月21日1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拍卖以下标的:

标段一:大板综合维修段内的废铁、废转辙机配件、废配件、废电子电气元件、废橡胶配件、废尖轨钢、废锰钢岔芯、废混凝土枕,废继电器、废铜芯电缆、废铝、废铝绞线,废变压器、废蓄电池等物资一批;

标段二:大板机务段内的废钢铁、废铁、废铝、废紫铜、废黄铜、报废灭火器、废蓄电池等物资一批;

标段三:大板车务段(房建段)的废铁一批。

以上所有标的最终数量均以成交后提货时实际过磅为准,成交价含13%税额。

标段四:蒙AY2S59、蒙AJT678、蒙AJT006、蒙AJT995等二手车4辆,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41,200.00元。

标的详情可登录中拍平台或来电咨询。

说明:1、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以存放现场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标段需提供相应的《内蒙古自治区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核准经营方式须具备收集和贮存资质,需提供运输、贮存、处理承诺的证明材料;②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完成再生资源企业备案;③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④法人授权委托书;⑤有效身份证件及全额参拍保证金;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上述资质原件来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事宜,所涉及的装卸费、运费、车辆过户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4、展示及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2时止;报名联系电话:18604715785霍女士。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4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林格尔支公司迁址换领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和林格尔金融监管支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和金复[2026]1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公司

业务范围: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11年4月6日

机构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胜利南路东侧南山雅苑2号商业楼101商铺

机构编码:000052150123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林格尔监管支局

许可证流水号:NO 01170371

联系电话号码:0471-7196060

批准日期:2026年7月24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6年8月14日

■公告

内蒙古居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5)包仲字第0762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6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15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三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北角包头市住建局东副楼二楼仲裁三庭,联系电话:0472-5168927)。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6年8月14日

■公告

包头香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5)包仲字第0763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6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1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三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北角包头市住建局东副楼二楼仲裁三庭,联系电话:0472-5168927)。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6年8月14日

■公告

托克托云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董瑞瑄与你单位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6〕613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6年9月18日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三楼仲裁庭(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14日

■公告

乌兰察布市鑫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玉英、特日格乐与你公司(集劳人仲字(2026)72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9月16日9点30分在本委仲裁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4楼40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集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公告

内蒙古卓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2月26日受理翁风玲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6]第233号)后,你单位经本委电话通知,上门领取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后本委通过电话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孙希民本案的开庭时间并领取《开庭通知书》,一直无法接通。本委派人去你单位工商登记的场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万立水岸家园小区B1号楼-1层-106,1至3层3单元102”,以及申请人提供办公地点“赛罕区金正大厦6楼605、606”上门送达,但你单位均不在上述场所经营,不宜采取留置及张贴的方式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在赛罕区政府院内西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10室(共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债权转让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通辽市三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对通辽蒙和吉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新伟全部债权(含担保、利息、违约金)转让给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公告:债务人、担保人自转让日向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原合同不变。

债权:债权额11312417.36元,本金34999999.61元,利息罚息7809817.75元,代垫费2600元;抵押物: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工业园16号区工业房产、土地。

迟延费用按合同及法律计算。联系电话:18504858888。

通辽市三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刘云忠(身份证号:15270119******4814)、刘承林(身份证号:15010219******1018)、刘国霖(身份证号:15272319******0038):

本人武建平(身份证号:15270119****** 0312)依据(2024)内0602民初5929号民事判决书、(2025)内0602执1654号执行裁定书,对你们享有全部债权。现本人已将前述判决书、执行裁定书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执行权益等完整债权一次性转让给杨涛(身份证号:15012419******0019)。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你们的全部还款义务直接向杨涛履行,所有款项支付至杨涛指定账户,不得再向武建平偿还任何款项,否则视为未清偿债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武建平2026年8月14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