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护青绿凝心聚力筑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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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8

良法善治护青绿凝心聚力筑屏障

——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纪实本报通讯员●张宁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8月15日,伴随着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的到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呼伦贝尔举办。

呼伦贝尔市作为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类型最全的生态功能区,这里草原广袤、林海绵延,河湖湿地星罗棋布,肩负着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任务。此次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落地呼伦贝尔,既得益于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更饱含着对呼伦贝尔深入践行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持续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的殷切嘱托与时代寄望。

良法护青绿,善治守山河。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各级政法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目标,坚持协同共治、打击震慑、修复治理、普法浸润一体推进,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大美呼伦贝尔,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牢固法治防线。

徒步护航林区

深化联动协同 构建全域共治防护体系

呼伦贝尔市始终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摆在政法工作突出位置,以顶层统筹打破地域与部门壁垒,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牵头整合全市政法资源,健全跨部门、跨旗市区、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政法单位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度协作,将执法司法全链条嵌入生态保护大局。

当地聚焦毁林毁草毁湿、非法开垦、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生态风险,部署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层层压实生态保护法治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政法机关各司其职,林草、生态环境、水利、农牧等行政部门同向发力的协同工作格局,打通地方与重点林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链条,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实际效能,实现生态保护执法司法“一盘棋”。

立足市域地域辽阔、生态类型多元的实际,当地不断健全完善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司法双向联动机制,规范线索移送、联合巡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全流程。针对呼伦湖流域、大兴安岭林区等重点生态板块,深化跨旗市区、跨盟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着力破解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步调不一难题。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作用。呼伦贝尔市综治中心建立山林土地纠纷“行政调解-仲裁裁决-司法保障”闭环处置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从源头上降低生态领域信访风险。2026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累计受理山林土地纠纷2656件,办结2373件,切实将生态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

坚持利剑护绿 筑牢生态安全法治防线

呼伦贝尔市坚持重拳出击、利剑护绿,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向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亮剑,切实守护草原林海生态本底。2025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召开毁林毁草毁湿违法犯罪打击处置部署会、调度会、案件研判会,统筹推进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持续释放破坏生态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

公安机关深耕生态警务建设,全面落实生态警长制,建成41个生态警务室,组建1640人的生态义警队伍,运用无人机、大数据、热成像技术,打造“空地一体”巡防体系,将巡护触角延伸至草原、林区、河湖等偏远区域,实现全域动态巡查防控。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330起,办理林草行政案件555起,新发案件同比下降80%;重点区域违规放牧率由40.1%下降至4.4%。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聚焦寒温带重点林区,持续完善涉林违法犯罪数据库,近三年累计立案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4579起,侦结14270起,筑牢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全防线。

检察机关依托“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以卫星遥感、无人机勘查赋能法律监督。近三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41件,制发检察建议285件,督促修复林地360亩、草原5.7万亩,追缴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2908万元。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自集中管辖以来,受理环境资源案件464件、结案457件,通过个案裁判划清生态保护法律红线;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2025年以来办理环境资源类捕诉案件779件、公益诉讼案件137件,有力破解跨地域生态案件办理难题。

利用无人机捕捉破坏生态线索

深化惩修并举 实现生态治理标本兼治

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主动转变“重惩处、轻修复”的传统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推动司法办案从“一案了之”向“惩治+修复”转变,严格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促使受损的草原、林地、湿地得到实质性修复。

因地制宜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化替代性修复模式,将当事人主动开展生态修复作为量刑、不起诉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倒逼违法主体扛起生态修复责任,全市累计督促违法主体认购碳汇3204吨。其中,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组织增殖放流140万尾,督促恢复林地、草地5800余亩。

全市两级法院深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在依法打击生态违法的同时,针对性加大遗址损毁行为打击力度,以刚性司法守护草原长城文化遗迹。司法行政部门严格对照立法要求,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工作,健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生态法规制度体系,夯实生态保护制度根基。

各政法单位聚焦呼伦湖、辉河、莫和尔图湿地公园、大兴安岭重点林区等生态板块,布局建设一批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推动案件办理与原地生态修复深度融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山复青水复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抓实普法赋能 打造全民护绿共治格局

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紧扣“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立足边疆牧区实际,打造场景化、品牌化生态普法矩阵,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的强大合力。

紧扣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地方生态保护条例,把法治声音精准传递到蒙古包、偏远牧点、深山林场、边境一线。连续三年深耕“法治夜市”特色宣传品牌,在商圈集市设置宣传点位,通过法律咨询、案例宣讲、互动竞猜等形式,把生硬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同时,创新融媒体普法形式,精心制作短视频、动漫、普法情景剧,多部作品获评自治区优秀法治宣传文化作品,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典型案例与法律解读,不断释放线上普法效能。

线下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庭审开放日、以案释法宣讲活动,组织企业经营者、行政执法人员旁听破坏生态案件庭审。广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五进”活动,推动普法进牧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林场,围绕爱鸟护鸟、湿地保护、林下资源管护开展专题宣传,直观讲清非法开垦、盗猎毁草的法律后果,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绿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呼伦贝尔举办,这既是对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与持之以恒生态治理实践的充分认可,也是对全市政法生态法治保障工作的全面检阅与有力鞭策。立足新起点,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完善协同联动、严打整治、惩修并举、普法赋能的全链条生态治理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生态领域执法司法各项工作,着力守护祖国北疆绿水青山,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大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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