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车辆失控引发事故承担全责网购贴片躲抓拍被拘十日悔莫及私换电池埋隐患  罔顾安全受处罚孩童偷开低速车闯祸  家长监护缺位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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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20

孩童偷开低速车闯祸 家长监护缺位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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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与锡尼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惊险的交通事故:一名未成年人驾驶无号牌四轮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通行,与正常通行的轿车发生碰撞,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这起事故也为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事故发生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旗大队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工作。经全面调查核实,当日21时17分许,12岁的撖某私自驾驶家中的无号牌四轮低速电动车,行驶至杭锦大街与锡尼路交叉口时,无视路口红灯信号强行通过,行经过程中也未仔细观察路面车辆通行情况。此时,王某正驾驶轿车按照信号灯指示正常通过路口,发现突然冲出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后立刻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两车距离较近,最终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现场无人员受伤。

据撖某事后描述,事发当天家中无人,他一时兴起私自拿走家中车辆钥匙驾车外出,由于不熟悉道路通行规则,行经路口闯红灯时径直撞上了正常通行的机动车。经交管部门认定:撖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闯红灯引发本起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不具备相应驾驶资质与突发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禁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摩托车、各类机动车上路行驶。广大家长务必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未成年人私自操控车辆上路。四轮低速电动车绝非儿童玩具,公共道路更不是玩耍场地。广大群众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通行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等危险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旗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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