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根据《决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用途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缴存,并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率与风控水平,能够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扩大公积金投资运用范围
在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方面,《决定》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同时,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也有所扩展,可用于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中指研究院研究团队分析称,增加“政策性金融债”的选项丰富了存量公积金的配置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金运用效率。与此同时,增值收益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展至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这意味着公积金的资金收益将更多反哺住房保障与存量房维护。
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方面,《决定》提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认为,推动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是数字化赋能政务服务、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该举措既能有效提升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精准匹配居民跨区域安居需求,夯实住房民生保障基础。
聚焦风险防控,《决定》要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指导。
实实在在为购房者“减负”
今年以来,各地均在加速激活公积金沉淀资金,为更好满足消费者住房消费需求蓄力。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截至8月17日,今年全国各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约400条。政策优化频次最多的方向,主要涉及提高贷款额度、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优化异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
多数优化政策能够实实在在为购房者减负。比如,多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以“真金白银”为老百姓减轻购房负担。近期,大连市明确对2026年7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通过的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给予阶段性贷款利息补贴。苏州于3月发布《关于对青年人才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按照实际已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12个月。常州、株洲等城市也推出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政策。
顺应需求变化,公积金提取范围逐渐扩大至住房消费全链条,也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多可用资金。近期,威海、福州等地发布的相关政策中,除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外,还提及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物业费、取暖费等。成都明确,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北京、南宁、珠海、通辽等地密集发布相关措施,支持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提取。
“装修是购房后一笔不容忽视的开支。一套百平方米住房的基础装修,动辄数万元,甚至可达十余万元。对于刚刚支付完首付、背负房贷的普通家庭而言,这笔费用无疑加重了经济负担。”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团队分析称,推进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为这些家庭开辟了一条低成本且合规的资金渠道,是非常好的惠民政策。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