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为困境视障女孩照亮“回家”路探索商事调解路径  巧解涉企租赁难题法治润草原  普法强边疆终本案件不“休眠”硬核执行破“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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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9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21

探索商事调解路径 巧解涉企租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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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施行以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商事调解机制,引入3家商事调解组织入驻并配备专属指导法官,形成“释明引导+指导监督+审查把关+流程衔接”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创新运用“商事调解+司法确认”调节纠纷,近日,该院高效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商事纠纷高效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此前,某商贸公司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及年租金。合同履行期间,某商贸公司未能依约支付全部租金,某商业管理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新城区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对方支付欠付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适配商事调解化解路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强烈:出租方坚持要求全额获赔并解除合同,承租方则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解约。调解员发挥商事专业优势,分别为双方算清“经济账”与“发展账”,讲明诉讼耗时耗力、败诉将影响企业信誉的实际后果。指导法官全程跟进,厘清法律边界、释明司法确认的强制效力,提出分期履行的折中方案,逐步化解双方分歧。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原告减免部分房屋占有使用费,被告分期履行欠付款项,双方同步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既快速兑现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住了长期合作关系,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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