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通讯员张田甜)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内,收到判决书仅3天的当事人李某突然情绪激动地找上门,执意以“房屋空置未入住、未享受服务”为由,对物业纠纷判决提出上诉,要求讨个“说法”。
事情源于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李某因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审理阶段经法院依法传唤,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拿到判决书后,李某始终认为房屋空置未入住,缴纳物业费“太冤枉”,心中的不满和委屈越积越深,便直接到法院上门质疑。
面对当事人的上门质疑,承办法官没有按部就班移送上诉材料,而是将李某请进接待室,专门开设了一堂判后“答疑课”。法官没有生硬宣读法条,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法理:小区电梯维保、公共区域清扫、消防设施巡检等公共服务持续覆盖全体业主,并不会因单户房屋空置而停止运转,业主不能以“未入住”为由直接对抗物业费缴纳义务。同时,法官也明确告知,若认为物业服务存在质量瑕疵,可通过合法渠道另行主张权益。
整整一个下午的法理情理交融的沟通,彻底解开了李某的心结。他当场表示放弃上诉,随即结清了全部欠缴物业费,这起原本可能进入二审的纠纷,经过判后答疑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