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不慎将刘臣宇《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编号:P150209556,声明作废。
不慎将王博《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编号:R150085279,声明作废。
额尔古纳市万兴商贸有限公司遗失额尔古纳市农材信用联社金城信用社开户许可证,账号:2200901220000000041991,核准号:J1967000313001,声明作废。
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新星商务酒店的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1942000436501, 账 号 :0526520104000224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上京路分理处,声明作废。
固阳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1922000208501,账号:701130392800010,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固阳支行,声明作废。
达茂旗灏晨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公章编码: 150223100007227;财 务 章 编 码 :150223100007228;法 人 章 编 码 :15022310010485特此声明。
2026年9月4日
胡克龙、王梅贞与王世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胡克龙及配偶王梅贞与王世伟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胡克龙、王梅贞将其对附后的公告清单中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王世伟。胡克龙、王梅贞与王世伟现公告通知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世伟履行全部债权。
特此公告
转让人:胡克龙王梅贞
受让人:王世伟2026年9月4日
公告清单(债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12月4日,单位:元)
账面欠款余额:8433580元;借款人:朱建国、高晓艳、王永强;判决书案号:(2014)鄂民初字第21号判决书;执行案号:(2015)鄂执行字第1110号
注:1.本清单列示的债务人应支付给胡克龙截至基准日的借款剩余本金、欠息及其他费用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计算。2.联系人:王世伟,电话:13821663724
■公告
巴彦淖尔市正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实施2021年杭锦后旗陕坝镇红柳地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期间,拖欠余原、王东等14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39000元,我局已经立案调查。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杭人社监令字[2026]18号),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杭人社监令字[2026]18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锦后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12室)领取法律文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9月4日
■声明
致各合作单位、客户及社会各界:
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任何人无权以我司名义或托克托县双河镇云梦园二期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部负责人名义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承诺函、确认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亦无权代表我司开展商务洽谈、收取款项、作出承诺或设定权利义务,相关法律后果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我司对外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敬请各方审慎核验签约主体与授权文件,避免权益受损。
特此声明
公司全称:内蒙古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健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