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深化“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萌娃“赶集”学法忙法治游园护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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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9-11

自治区高院深化“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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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召开“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推动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围绕持续推动“政协+法院”多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提出具体意见:要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扛起治理责任;要深化协同联动,以更实举措凝聚解纷合力;要做实指导调解职能,以更高标准提升解纷质效。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作为法院系统代表,分享了各自在推进“政协+法院”机制建设中的实践探索与工作成效。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金桩出席会议并讲话,金桩强调:要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服务保障;要提升委员调解能力,激励委员担当作为;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扩大履职为民品牌影响力,持续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

下一步,全区法院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要点,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

(自治区高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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