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通讯员刘巧艳)
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哈林格尔人民法庭坚持实质解纷理念,通过庭外靠前履职、柔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无借条、无借款合同、被告缺席庭审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当庭全额结清欠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开庭审理期间,被告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依法启动缺席审理程序。承办法官核查案卷后发现,原告未提交借条、借款合同等能够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仅能提供案外人转账流水复印件、催款短信截图打印件,且无原始载体可供核对,证据效力薄弱、材料残缺不全,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停滞。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零散、不闭环的间接证据无法有效认定借贷关系及资金往来事实。若简单机械判决,不仅可能因事实认定不清,埋下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等隐患,还可能造成“案结事不了”,增加当事人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针对被告消极回避、抵触应诉的心态,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多次主动联系被告,搭建沟通桥梁,持续跟进纠纷化解工作。面对被告初期的抵触与漠视,法官始终耐心沟通、持续劝导。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先解心结、再解法结,循序渐进梳理案件事实、还原纠纷原委,并结合法律法规向被告释法明理,清晰地告知缺席审判的法律后果,以及失信拒不履约对个人征信、日常生活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经过持续劝导,被告逐渐消除抵触情绪,主动认可全部借款事实,并正视自身还款责任。
随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足额结清全部欠款,原告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法庭依法裁定准许撤诉,该起借贷纠纷就此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