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提存受领人(董星日、韩金萍):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4)通刑初字第36号】,陈永钢将赔偿给你们的经济损失人民币陆万叁仟叁佰陆拾玖元贰角(¥63369.20元)中部分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零壹元贰角(¥8501.20元)提存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请你们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前来我处领取。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君御华庭一期23号楼1单元3楼兴安公证处
电话:0482-821541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2026年9月30日
■公告
内蒙古鼎硕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嘉欣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6〕617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9月30日
■仲裁公告
郭翠英(身份证号150105197507272120):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呼和浩特市金河夕阳红康乐园与你和被申请人郭玉平之间关于入院护理协议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25]呼仲案字第10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本会2015年修订的《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仲裁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虎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790152147K):
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宽林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乌仲案字〔2026〕第2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本会仲裁规则、本会仲裁员名册等附件。你方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你方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按照《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申请人选定张俊杰为本案仲裁员并委托选定的仲裁员选定首席仲裁员。你方可以在《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本案仲裁员及首席仲裁员,选定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选定仲裁员且未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的,则由本会主任为你公司指定本案仲裁员,并定于2026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电话:0474-8321123。仲裁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乌兰察布市信访局三楼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
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仲裁公告
张勇: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内蒙古馨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关于物业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包仲字第0689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0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0日(2026年11月19日)上午10点,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30日至第4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包头市住建局副楼包头仲裁委二楼B203办公室,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包头市住建局副楼包头仲裁委二楼仲裁一庭;联系电话:0472-5168930)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6年9月30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亚舒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号:15060210142680)一枚,现声明作废。
玉泉区冬初食品经销部将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19100089037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团结小区支行,账号:15001706679052501419,声明作废。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