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快破护民生乘车盗机未能解锁  进店调包终被抓获高空抛物泄私愤  依法拘留护安宁假证骗婚终落网重婚犯罪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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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2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01

高空抛物泄私愤 依法拘留护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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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讯近日,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快速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违法行为人吕某被依法行政拘留。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乌海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高空抛物治安处罚案件。

不久前,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紧急报警,称辖区某宿舍区有人从高层建筑上抛掷物品,坠落物品直接落在人行通道上,对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了现场勘查、固定取证工作。经排查,民警快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吕某。

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吕某当晚饮酒后,与楼下过往行人发生口角。为宣泄不满情绪,吕某无视公共安全,将黄豆酱空玻璃瓶从9楼窗口抛出。玻璃瓶高空坠落并当场碎裂,所幸此次抛物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公私财物损毁。

到案后,吕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自愿认错认罚。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高空抛物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只要对不特定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危险,就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责。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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