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快递+”模式  全域联动护平安坚持守正创新激活融媒动能秉医者仁心  畅“生命通路”土地租赁起纠纷批量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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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7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16

土地租赁起纠纷批量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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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芳)土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土地租赁关系的稳定,事关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规范农村土地租赁行为、妥善调处土地租赁纠纷,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释放土地要素活力,保障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三方合法权益,夯实乡村产业发展根基。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坚持“调判结合、以判促调、实质解纷”工作理念,在依法审结典型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成功化解18件同类型土地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取得了“审结一案、化解一批、治理一片”的良好司法成效。

2023年11月,赵某经他人介绍,承租某村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并按照约定,以每亩100元的标准通过介绍人向村民支付了土地租金,后因该土地原承租人的介入,导致村民未能向赵某交付土地使用权,赵某遂将村民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返还租金。

该批纠纷涉及主体众多、案情交织复杂、双方争议较大,属于典型的涉农系列民生案件。为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高效实质化解纠纷,托克托县法院采取“同类纠纷批量调解”的解纷模式,逐一梳理18件系列纠纷的案情细节,剖析矛盾症结,把握争议核心,全面厘清土地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各方权责边界、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破除当事人的认知误区;另一方面立足维护村民权益,兼顾刚性与温度,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8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揽子化解,真正实现了纠纷处置从“刚性判决”向“柔性调解”的转变。

此次18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批量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避了群体性诉讼风险,而且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理顺了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权责关系,为乡村土地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了司法支撑。同时,该案的成功处置充分彰显了“先行调解”的优势,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为助力乡村振兴、维护基层稳定筑牢了法治根基。

下一步,托克托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涉乡村发展、民生关切的重点纠纷案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多元解纷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司法赋能乡村振兴、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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