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亮剑,让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承担法律后果,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袁某与刘某因合同纠纷诉至康巴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向袁某偿还欠款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刻意隐匿行踪,消极应对执行。经财产调查,法院暂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并不代表案件了结。近日,康巴什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刘某享有安置补贴的线索后,第一时间恢复案件执行。办案人员多次实地走访,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刘某为逃避债务,采取他人代签代收、通过子女银行卡过渡资金的方式,分多次领取安置补偿款共计10.7万元,有部分履行能力却拒不还债、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被抓获归案。在司法机关联动惩戒的震慑下,刘某如实供述了逃避执行的行为,并主动协商还清欠款,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持续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黄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