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在上海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舒国华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局,助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
戴燕表示,希望双方以协议为纽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技术人才优势和自治区司法厅行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共建“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在党建经验互鉴、疑难案件协同办理、技术规范研究、科研攻关、人才实训、质量监管、科普宣传等方面深度协作。同时,聚焦自治区重点生态区域,补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短板,提升全区生态损害鉴定办案质效,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提供坚实技术证据支撑。
舒国华指出,要立足研究院专业技术优势,全力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内容,积极协助内蒙古建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才队伍,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能力验证、案例指引编制,探索打造具有北方温带内陆生态系统特色的司法鉴定合作样板,共同服务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戴燕一行还先后参观了法医毒化、环境损害、声像和电子数据实验室,实地察看了实验室建设、仪器配置、检验检测流程等情况,并围绕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落实开展了座谈交流。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