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腾席热讯乌兰木伦河(陕西境内称窟野河)是黄河一级支流,为蒙陕跨界河流。流域煤炭资源富集,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交织,加之两地治理、监管标准存在差异,跨界生态治理难题突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构建全流程参与、跨区域联动、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融合、同向发力。
该院在开展常态化巡河时发现,乌兰木伦河沿岸部分企业、群众私筑堤坝、围堰截流蓄水,致使河道自然径流受阻,泄洪能力衰减,水体污染风险上升,破坏流域生态平衡,影响黄河补水安全。针对此情况,该院打破人民监督员“事后监督、被动观摩”传统模式,选择熟悉流域地貌、通晓基层民情的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线索摸排、现场核查、案件研讨,并认真听取、积极吸纳监督意见,将民意民智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此外,该院还主动对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蒙陕交界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向属地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河道内违法构筑物开展清理整治,拆除违法围堤、蓄水土坝,消除河道行洪安全与水污染隐患,恢复河道自然形态。
为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核验工作,综合运用现场巡河核查、无人机全域巡查、整改前后成效对比等手段,全面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打折扣。经现场核查确认,河道违建截流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与此同时,该院牵头组织蒙陕两地人民监督员开展跨区域交流,互通监督思路、共享治理经验,破除地域监督壁垒,持续健全流域生态多元共治工作体系。
(闫蛟王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