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厂污染生态环境是否构成犯罪?“平安三村工程公益跑”在北京长城居庸关启动投资还是借贷法官教你咋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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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9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3

非法建厂污染生态环境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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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鲁图讯为了提炼金属铅,一些人大量购进废旧电瓶,非法进行拆解和加工冶炼,并随意堆放废渣,严重污染了环境,近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等人以环境污染罪提起公诉。

2016年底,宋某等四人合伙,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乌审旗图克镇租赁房屋,并对屋内进行改装,以“黑作坊”的形式,雇佣工人对废旧电瓶进行拆解,使用火法冶金对拆解后的废旧电瓶进行冶炼,提取废旧电瓶中的铅,炼制铅块后,进行销售牟利。先后多次向河北、北京等地大量收购废旧电瓶1040.49吨,共计生产、销售铅块556.275吨,销售拆解后的废旧电瓶壳28.95吨,销售烟道灰153650元,未来得及销售铅块38吨。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据宋某某供述,他对国家严禁非法拆解、炼制等要求心知肚明,但为最大程度减少成本,他们只让工人简单地戴个口罩、手套,就对废旧电瓶进行拆解,然后把含铅的电池板取出扔进炉里加铁粉烧化,将融化的铅液倒进模具,凝固后炼成铅锭。在加工过程中,产生了浓烈的气味,他们还随意堆放废渣污染物,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宋某某非法拆解、炼制铅块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以案释法: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旧电瓶属铅酸蓄电池位列49类危险废物之一,国家规定,只有具备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才能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液体内不仅含有腐蚀性硫酸,而且还含有汞、铅等多种重金属,若随意排放,会对水体、土壤造成危害。这些重金属通过土壤,以食物链的形式进入人体后,极不容易排除,对人体健康尤其是儿童健康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国家环保总局等多部门明文规定,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及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回收拆解应当在专门设施内进行,需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并具备完整的废水、废气净化设施,不得随意将其排入下水道或环境中。

笔者呼吁大家:为建设亮丽祖国北疆,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如果发现有非法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游击队”和不合法的炼铅厂,看到有大量有毒有害有刺激性味道的液体、气体非法排放等行为,请大家第一时间向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便于及时查处。

(闫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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