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服务民生切入点提升公益保护有效性坚持标本兼治铲除黑恶毒瘤量身定制目标任务激发干警学习热潮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多管齐下推新举 深入基层化纠纷多措并举齐发力 全力破解执行难新巴尔虎右旗法院公布2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杭锦旗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督导检查扫黑除恶扩大专项斗争战果强化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扫黑除恶声势召开集中整治会议实现工作履职尽责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9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22

杭锦旗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锡尼讯日前,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对1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宣告,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办理的不起诉案件,检察机关从案件受理到作出不起诉决定仅仅用时9天。

本次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危险驾驶案,该案犯罪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同时系现场查获,未造成严重后果。该院对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听取值班律师及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律师的有效参与。经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值班律师及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并签署具结书。检察官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宣告结束后,被不起诉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今后我将遵纪守法,并劝解身边的朋友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吴外信闫雪娇)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