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血定纷止争履职责护佑安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彰显法律尊严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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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6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8

倾心血定纷止争履职责护佑安宁

———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黑老夭乡司法所所长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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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弘扬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扎根基层、奋发有为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士气,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将对全市模范司法所长进行表彰,本报从即日起,陆续对部分模范司法所长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漫漫山路上,一个身影在不断前行,放电影、讲法律,普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个个小山村里,他与老百姓讲道理、摆事实,热情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赞许。他叫张军,是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黑老夭乡司法所所长,先后15次受到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1976年,张军参加工作,且一直从事司法工作。四十多年来,张军以一个共产党员崇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宣传法治,教育群众,深入细致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无论在新店子镇还是在黑老夭乡司法所,工作中,他都尽最大可能预防犯罪,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为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参加工作没多久,张军就筹资先后购买了放映机、发电机、扩音机和一百多盘法治宣传教育片、录音带和50多部电影拷贝,深入乡村放电影、宣传法治。他骑着摩托车,深入全县各乡村巡回宣传,累计播放法治宣传录音、录像带4000多场次,受到教育的群众多达15万人次,书写各类标语40000多条。在黑老夭乡,他组织成立普法小组27个,发展普法宣传员298名,还开展了一系列“创安”活动,有50户获得“全家红”称号。学法、用法在当地蔚然成风。

在工作实践中,张军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并把调解工作当做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调解放在工作的首位。去年,他深入全乡55个自然村,走遍每个家庭,自带法律图书宣讲法律知识。

黑老夭乡水磨村农民吴占林和陈日红,因为乱开乱种自留地发生矛盾纠纷,双方都认为对方侵占了自家的耕地,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张军深入实地进行调解,经过摆事实讲政策,最终双方重归于好。几年来,全乡共发生各类民事纠纷750多件,经调解处理的有7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

作为所长,张军还善于抓防范,努力营造群防群治“大堤”。在他的倡导下,全乡村成立了护村组织,人人参与安全防范,同时化解了一起又一起趋于激化的矛盾。几年来,经过张军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全乡共防止“民转刑”案件58起,避免了多起凶杀、自杀案件,为维护当地的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去年和林格尔县司法局洁净工程责任卫生区,他利用休息时间,用小铁铲除掉墙头小广告5000多块,每天亲自上门规劝350多次,在单位门前书写各种小标语800多条,在乡村和大街小巷书写法治标语100多条。

张军并未就此止步。崎岖的山路上,偏僻的村庄里,随时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是的,为了百姓的安居乐业,他始终跋涉在广阔的山区农村,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宗旨。

一个人所走过的路不是靠自己评说,最主要的是回首往事时问问自己为社会奉献了什么。张军,正是把默默奉献作为自己的崇高理念,他用一言一行践行着这一理念,他以一颗平常之心做到了一如既往、无怨无悔。多年来,他义无反顾地奔波在广大乡村农户,在他看来,生活中没有“如果”,只要竭尽全力,就没有打不开的局面。他面对全乡的维稳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提出制度建设规范化、法治环境满意化、服务职能社会化的总目标,他以一名司法干警的良好职业道德与心态,打造着高标准、高效益、高质量的中国司法新形象…… (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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