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缝信息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907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2-19

中缝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田志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丽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和举证须知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胡润和:

本院受理原告高腊女、吕庆奥、吕光荣、杨红霞、吕庆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监督卡,限你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室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周乃臣:

本院受理原告周水玲诉被告周乃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2民初6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乃臣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周水玲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并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从2019年8月9日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水玲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内蒙古君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杜斌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甄金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天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巴彦淖尔市天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9)内0802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不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辛建东、岳云香:

本院受理原告牛红梅诉你们民间借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万元;2、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从2007年12月8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期间的利息31.855万元(利息按照月利率1.0%的标准计算);3、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从2019年6月24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0%的标准计算);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胜区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419)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法院公告

武汉卿:

本院受理原告刘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21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是:被告武汉卿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刘光借款本金30000元。限你在公告之日内6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善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20年2月19日

张钦: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丽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和举证须知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本院定于2020年3月5日10时至2020年3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巴嘎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李春华所有的王牌牌汽车(蒙HM 8767)、机器设备、生产原材料、刘海所有的江淮牌汽车(蒙H27330),有意购买者请登录(法院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网址:ht t p//s f.t a oba o.com,),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办理报名手续。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宋敬东、刘利梅、冯逵、岳埃云: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宋敬东、刘利梅、冯逵、宋海波、张东海、解云秀、岳埃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9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高来喜、章雪峰: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丽伟、余毛虎、蔺财、高来喜、孟海平、武心明、张瑞祥、蔺文光、兰虎成、郭治飞、王俊、陈永清、章雪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10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支付欠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法院公告

关于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小白杨矿业有限公司与中铁资源无任何法律关系的声明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中央企业涉煤业务重组的统一部署,我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已将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小白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白杨公司”)在内的涉煤资产全部移交给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声明作出之时,小白杨公司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铁资源”字样,且未更换我公司推荐的高管人员。现就前述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与小白杨公司之间现已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该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均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联,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小白杨公司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二、原我公司推荐的小白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琦琦以及监事向晟的任职已经无效,无需对小白杨公司的任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我公司作为负责任的国有大型矿业集团,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将继续积极敦促小白杨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我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9日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中央企业涉煤业务重组的统一部署,我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已将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芒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来公司”)在内的涉煤资产全部移交给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声明作出之时,芒来公司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铁资源”字样。现就该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与芒来公司之间现已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该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均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联,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芒来公司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二、我公司作为负责任的国有大型矿业集团,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将继续积极敦促芒来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我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9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万嘉方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8707407XK)经本公司2020年1月14日全体股东会决议,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人民币减至600万人民币。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特此公告。关于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芒来矿业有限公司与中铁资源

无任何法律关系的声明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