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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8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25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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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福春:

本院受理原告姜振武诉王淑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24800元;2.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24800元的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布和巴特尔:

本院受理孔令忠与布和巴特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102民初6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布和巴特尔向原告孔令忠给付酒糟款12037.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二、被告布和巴特尔向原告孔令忠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驳回原告孔令忠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宋配军:

本院受理张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材料款14158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30日内,逾期将视为对答辩、举证、质证权利的放弃。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B30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岳胡格吉乐: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与你及被告鲁孟根宝力高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72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撤回对被告呼格乐吐、李宝音德力格尔的起诉);(2017)内0521民初72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岳胡格吉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欠款37003.89元(本金29300元,罚息7703.89);二、被告岳胡格吉乐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自2017年9月7日至实际清偿日止,以293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三、被告鲁孟根宝力高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王莫日根:

本院已受理原告洪金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7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王莫日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洪金山借款4000元;二、被告王莫日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洪金山利息1360元[4000元×0.02元×17个月(从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三、驳回原告洪金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张宝力高:

本院已受理原告吴红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与被告张宝力高离婚;婚生子由原告吴红霞抚养,要求被告张宝力高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包田仓(又名包天仓):

本院已受理原告马玉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包田仓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承担利息4914元;要求被告包田仓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白玉峰、杨领小:

本院已受理原告孟金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白玉峰、杨领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元,承担利息9180元;要求被告白玉峰、杨领小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包胡格吉乐吐、王小梅:

本院已受理原告孟金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

容:要求被告包胡格吉乐吐、王小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给付利息9200元;要求被告包胡格吉乐吐、王小梅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海虎: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格日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与被告海虎离婚;婚生女、婚生子均由原告王格日乐抚养,要求被告海虎每月给付每名婚生子女各500元抚养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恽泽民: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二龙乡丰年加油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柴油欠款47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利息至起诉日止计1200元,共计59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张志成(别名张大力):

本院受理原告冯立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8567元;2.要求被告给付我8567元的利息,从2009年12月2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2分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白志国:

本院受理原告高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40000元,支付利息7200元,支付逾期利息8400元(逾期

利息计算至2018年3月18日,以后的利息仍按月利0.015元延至本息还清为止),合计556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石红燕:

本院受理原告高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利息5400元,支付逾期利息6300元(逾期利息计算至2018年3月18日,以后的利息仍按月利0.015元延至本息还清为止),合计417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张兴华:

本院受理原告高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20000元,支付利息3600元,支付逾期利息4200元(逾期利息计算至2018年3月18日,以后的利息仍按月利0.015元延至本息还清为止),合计278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包丽花:

本院受理原告姜振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24800元;2.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24800元的利息,从2017年12月30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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