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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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7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25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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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万富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万德桥诉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02民初58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内蒙古万富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万德桥劳务费1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履行。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内蒙古万富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时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4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

塔娜:

本院受理原告董召日格吐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日

白海月:

本院受理原告佟付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佟付成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17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白布和: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助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

白布和: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助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

宋斯日古冷:

本院受理原告郭喜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2日

胡德格吉日呼:

本院受理原告郭喜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2日

袁胡格吉力图、包乌云: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助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丁乌力吉:

本院受理原告陈莲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金国荣:

本院受理原告叶洪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敖宝柱:

本院受理原告包铁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五十六: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五十六及被告白七斤、玉英、布和吐木乐、红光、王明、张玉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5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齐八斤、吉木舍: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被告关青格乐吐、金锁、白扎拉哏白拉、色音其木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吴锋亮、黄乌云塔娜: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吴锋亮、黄乌云塔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5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白海林: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白海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5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尚大雁、夏文兴: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尚大雁、夏文兴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5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梁东生(又名梁东升):

本院受理原告耿树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4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张荷君: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4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张荷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40000元;二、被告张荷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利息20283.08元,并继续给付以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4.679‰(9.786‰×150%)计算从2020年8月3日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张荷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吕光光、王燕燕、白军、马建军: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1476号原告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吕光光、王燕燕、白军、马建军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包头市泽润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华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恒胜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包头市泽润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华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恒胜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乔忠,乔永胜,刘美丽,李文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发达支行与被告乔忠、乔永胜、刘美丽、李文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贺喜格陶格陶、哈斯塔娜、贺希格布仁、乌仁图雅、斯庆巴特尔、傲特根其其格: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1868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鑫源支行与被告贺喜格陶格陶、哈斯塔娜、贺希格布仁、乌仁图雅、斯庆巴特尔、傲特根其其格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郭文庭、赵智华、郭文霞、吕宝宏、郭文忠: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2040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文庭、赵智华、郭文霞、吕宝宏、郭文忠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王润梅、内蒙古包钢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与被告王润梅、内蒙古包钢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404号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宋小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九原支行)与被告宋小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李少伟、许文杰、包头市金成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与被告李少伟、许文杰、包头市金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刘凤凤、王书平、史美连、赵金梁、高桂英、张有白: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联社)与被告刘凤凤、王书平、史美连、赵金梁、高桂英、张有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高桂英、张有白、史美连、赵金梁、刘凤凤、王书平: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联社)与被告高桂英、张有白、史美连、赵金梁、刘凤凤、王书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史美连、赵金梁、高桂英、张有白、刘凤凤、王书平: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联社)与被告史美连、赵金梁、高桂英、张有白、刘凤凤、王书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郝满和:

本院受理原告贾海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929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胡志春、郭文亮:

本院执行的杨祥祥申请执行胡志春、郭文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胡志春、郭文亮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胡志春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民生小区E区15幢单元1号车库)、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胡志春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民生小区E区15幢单元1号车库)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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