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女律师协会成为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拥军优属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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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29

自治区女律师协会成为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

女律师宣讲团宣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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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我区女律师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引领女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妇女儿童公益活动,近日,“自治区女律师协会成为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暨女律师宣讲团成立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孙锦琰,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女律师协会成为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的批复”,宣布了女律师宣讲团成立并举行了授旗仪式。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宣讲团团长郝永丽代表宣讲团发言。她表示,作为女律师宣讲团成员,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今后,我们将不断实践、学习、总结,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丰富的内容、更强大的队伍,积极投身到宣讲工作中去,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绽放光芒。

孙锦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区女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的贡献,并从四个方面对女律师协会和女律师宣讲团提出了要求,律师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抓住律师党建的根本,切实把律师队伍建设好、管理好,把律师作用发挥好;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女律师学习新发展理念,投身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把服务民生的重点向妇女儿童延伸倾斜,努力满足妇女儿童法律需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带头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等开展宣讲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递法治声音,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近普通百姓,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女律师的智慧和力量。

胡达古拉强调,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加强对新时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存在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妇女维权意识,强化社会公众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广泛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宣讲关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个案维权力度,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并要求,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和宣讲团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彰显作为,要重视吸纳人才,壮大协会力量,提高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重视素质提升,促进会员发展,不断提高广大女律师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重视服务社会,扩大团体影响,使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和宣讲团成为全区女律师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的有效载体。

据悉,目前,我区女律师4000多名,占律师总人数45%左右,成立女律师协会和女律师宣讲团,对促进我区女律师全面参与社会发展,提高女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社会地位、社会形象,与其他地区女律师协会和其他法律专业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王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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