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就《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规划》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对于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推动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水平开展、开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切实做到了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保证了《规划》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目标指标以及重点任务、措施等方面互为补充、协调一致,不冲突,可执行,能落实。
    此外,《规划》还强化了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既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既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把绿色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章论述、优先部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既立足当前、认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又着眼长远、努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提供制度机制保障;既强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大力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又强调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生活方式转变,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得更牢筑得更好。
    预计到2025年,我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我区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蒙古基本建成。  (郭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