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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04

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着力调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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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通讯员王晓霞)8月31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诉前人民调解中心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又添一新途径。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华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斯琴为呼和浩特市诉前人民调解中心揭牌。

据悉,诉前人民调解是将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在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人民调解员耐心的疏导,有效地化解诉前纠纷的工作。诉前人民调解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的事业,对于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有效减轻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压力,促进社会共建共享,维护首府安全稳定意义重大。

张晓华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建立诉前调解组织、开展调前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管理指导。要创新信息化模式,依托智慧城市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成果,打造“大数据+调解”新平台,在诉前调解中心配备J IPAD智能终端,实现人民调解数据流、业务流、信息流的深度融合,推动诉前人民调解高效开展。

斯琴表示,建立诉前人民调解中心是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果,是法院借助社会力量调处民事纠纷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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